经过近一个月的筹划与等待,今天下午终于要飞机了。来美两年,今天也算第一次正式的旅游,唯一的缺憾是没有漂亮的MM相伴左右,可惜、可惜。
喜欢我的人,不必想念我,我会回来的;
关心我的人,不必挂念我,我会回来的;
讨厌我的人,也千万别忘记我,我会回来的。
星期六, 八月 18, 2007
星期六, 七月 28, 2007
古代帝王与他们的情夫与情妇(少儿不宜)<一>
之所以写这个题目,实在是因为最近这里人气太过低迷,所以选了这么个可以吸引眼球又有内涵的题目,谁叫我是色狼呢。
情夫与情妇可以称得上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了;自人类产生婚姻的概念后,偷情便如影随形地降临世间,可以说偷情与婚姻是一卵双生的双胞胎。或者可以这样说:偷情是对婚姻束缚所产生的感情上的空缺的一种补充。所以偷情也可以归结为爱情,但却是非正常的爱情;而正因为它的“非正常”,所以偷情往往会产生悲剧。纵观历史我却发现,古代帝王与他们的情夫与情妇的故事多半也都是悲剧,但却很少有爱情成分在里面,或者说爱情并非他们的主题。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写这篇文章还是很有意义的,最起码可以让许多深受琼瑶阿姨毒害的同辈们明白一个道理——当金钱、权利与爱情遭遇时,黯然失色的多半都会是爱情。
一、悲剧中的悲剧
前面已经说过了,偷情从来都是一出悲剧,尤其是对于帝王和他们的情夫与情妇们。但在这众多的悲剧里,下面这个故事恐怕是最令人感到可悲的。
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大名鼎鼎的恺撒大帝。恺撒所生活的时代几乎是一个偷情公开化的时代,纸醉金迷、纵情声色是潮流、是时尚。恺撒的第二任妻子就是因与人偷情而被恺撒休掉的,不过有趣的是这个叫作普布利乌斯·克劳狄乌斯的情夫却在恺撒的扶持下成为保民官,让他成为自己在高卢总督任上在罗马的代言人。
当然,不仅恺撒的妻子偷情,恺撒自己也深谙此道。他与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的桃色故事令许多对历史没有丝毫兴趣的朋友也对“恺撒”这两个字印象深刻。不过我今天要说的可不是这段故事。
我现在要说的故事得从恺撒的死说起。恺撒怎么死的?但凡对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给出个标准答案——他死于谋杀,几乎整个元老院都参与了这次阴谋,其中布鲁图斯是主谋之一;这个谋杀恺撒的主谋布鲁图斯,在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正是恺撒的情妇。
布鲁图斯是否真是恺撒的私生子很难说,毕竟那时候没有DNA技术,做不了亲子鉴定。但恺撒和历代八卦历史学家都“坚定不移”的相信布鲁图斯私生子的身份。莎翁在他的历史剧《裘利斯·恺撒》里就写道:当恺撒看到布鲁图斯也举刀向他刺来时,说:“布鲁图斯,你也在内吗?那么倒下吧,恺撒。”
或许对于恺撒来说,被庞培打败算不了什么,被高卢人刺伤也无甚所谓,哪怕被元老们连捅23刀也可以坦然面对。但当他看到布鲁图斯那张扭曲的脸时,他作何感想呢?或许他真的绝望了吧,毕竟没有人能承受被亲人背叛的痛苦,哪怕这人伟大如恺撒。
二、淡灰色的幽默
说完了悲剧,我们再来说个喜剧吧,这个故事算是我所见过的所有同类故事中最具喜剧效果的。
这个故事的主角叫伊丽莎白,当然她不是那个领导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她我以后会说),也不是今天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而是俄国第十代女沙皇。
伊丽莎白是彼得大帝的私生女,按欧洲的王位继承传统,她没有继位资格。但1730年彼得二世死后,伊丽莎白成为彼得一世(彼得大帝)唯一存活的直系血亲。但伊丽莎白却因自己的心上人——后来的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舅舅——不幸去世,使得当时还很年轻的伊丽莎白心灰意懒,从此纵情声色,用酒精与男人来麻醉自己。王位被拱手让给了她的堂姐安娜。
这样糜烂的生活持续到1741年。1740年安娜病死,死前指定自己外甥女安娜的儿子为继承人,是为伊凡六世。为稳固王位伊凡六世的母亲安娜企图将伊丽莎白送进修道院。于是本故事中最具笑点的情节出现了,以下转引自《新编俄国王室史话》(注意括号里的字):
“在法国大使(也是他的情夫)和宫廷官员(还是他的情夫)的怂恿下,在近卫军军官们(几乎各个都是她的情夫)的帮助下,伊丽莎白于1741年12月5日夜间发动政变,逮捕了一岁的小沙皇和他的母亲。自立为女沙皇。”
纵观历史,被自己情人推上王位的人实在不多,除伊丽莎白外我只想到了斯坦尼斯瓦夫二世·奥古斯特·波尼亚托夫斯基(以后再来聊他)。不过伊丽莎白倒是挺厉害的,在七年战争中把腓特烈大帝逼入了绝境,如果不是她突然去世,也许就不会再有普鲁士了吧。
最后顺带提一点,伊丽莎白死后罗曼诺夫王朝绝嗣,但历史上习惯仍称她之后的王朝为罗曼诺夫王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新王朝的第一代沙皇是彼得三世这个窝囊得连自个儿老婆都瞧不起他的蠢货的缘故。
<待续>
情夫与情妇可以称得上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了;自人类产生婚姻的概念后,偷情便如影随形地降临世间,可以说偷情与婚姻是一卵双生的双胞胎。或者可以这样说:偷情是对婚姻束缚所产生的感情上的空缺的一种补充。所以偷情也可以归结为爱情,但却是非正常的爱情;而正因为它的“非正常”,所以偷情往往会产生悲剧。纵观历史我却发现,古代帝王与他们的情夫与情妇的故事多半也都是悲剧,但却很少有爱情成分在里面,或者说爱情并非他们的主题。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写这篇文章还是很有意义的,最起码可以让许多深受琼瑶阿姨毒害的同辈们明白一个道理——当金钱、权利与爱情遭遇时,黯然失色的多半都会是爱情。
一、悲剧中的悲剧
前面已经说过了,偷情从来都是一出悲剧,尤其是对于帝王和他们的情夫与情妇们。但在这众多的悲剧里,下面这个故事恐怕是最令人感到可悲的。
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大名鼎鼎的恺撒大帝。恺撒所生活的时代几乎是一个偷情公开化的时代,纸醉金迷、纵情声色是潮流、是时尚。恺撒的第二任妻子就是因与人偷情而被恺撒休掉的,不过有趣的是这个叫作普布利乌斯·克劳狄乌斯的情夫却在恺撒的扶持下成为保民官,让他成为自己在高卢总督任上在罗马的代言人。
当然,不仅恺撒的妻子偷情,恺撒自己也深谙此道。他与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的桃色故事令许多对历史没有丝毫兴趣的朋友也对“恺撒”这两个字印象深刻。不过我今天要说的可不是这段故事。
我现在要说的故事得从恺撒的死说起。恺撒怎么死的?但凡对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给出个标准答案——他死于谋杀,几乎整个元老院都参与了这次阴谋,其中布鲁图斯是主谋之一;这个谋杀恺撒的主谋布鲁图斯,在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正是恺撒的情妇。
布鲁图斯是否真是恺撒的私生子很难说,毕竟那时候没有DNA技术,做不了亲子鉴定。但恺撒和历代八卦历史学家都“坚定不移”的相信布鲁图斯私生子的身份。莎翁在他的历史剧《裘利斯·恺撒》里就写道:当恺撒看到布鲁图斯也举刀向他刺来时,说:“布鲁图斯,你也在内吗?那么倒下吧,恺撒。”
或许对于恺撒来说,被庞培打败算不了什么,被高卢人刺伤也无甚所谓,哪怕被元老们连捅23刀也可以坦然面对。但当他看到布鲁图斯那张扭曲的脸时,他作何感想呢?或许他真的绝望了吧,毕竟没有人能承受被亲人背叛的痛苦,哪怕这人伟大如恺撒。
二、淡灰色的幽默
说完了悲剧,我们再来说个喜剧吧,这个故事算是我所见过的所有同类故事中最具喜剧效果的。
这个故事的主角叫伊丽莎白,当然她不是那个领导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她我以后会说),也不是今天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而是俄国第十代女沙皇。
伊丽莎白是彼得大帝的私生女,按欧洲的王位继承传统,她没有继位资格。但1730年彼得二世死后,伊丽莎白成为彼得一世(彼得大帝)唯一存活的直系血亲。但伊丽莎白却因自己的心上人——后来的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舅舅——不幸去世,使得当时还很年轻的伊丽莎白心灰意懒,从此纵情声色,用酒精与男人来麻醉自己。王位被拱手让给了她的堂姐安娜。
这样糜烂的生活持续到1741年。1740年安娜病死,死前指定自己外甥女安娜的儿子为继承人,是为伊凡六世。为稳固王位伊凡六世的母亲安娜企图将伊丽莎白送进修道院。于是本故事中最具笑点的情节出现了,以下转引自《新编俄国王室史话》(注意括号里的字):
“在法国大使(也是他的情夫)和宫廷官员(还是他的情夫)的怂恿下,在近卫军军官们(几乎各个都是她的情夫)的帮助下,伊丽莎白于1741年12月5日夜间发动政变,逮捕了一岁的小沙皇和他的母亲。自立为女沙皇。”
纵观历史,被自己情人推上王位的人实在不多,除伊丽莎白外我只想到了斯坦尼斯瓦夫二世·奥古斯特·波尼亚托夫斯基(以后再来聊他)。不过伊丽莎白倒是挺厉害的,在七年战争中把腓特烈大帝逼入了绝境,如果不是她突然去世,也许就不会再有普鲁士了吧。
最后顺带提一点,伊丽莎白死后罗曼诺夫王朝绝嗣,但历史上习惯仍称她之后的王朝为罗曼诺夫王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新王朝的第一代沙皇是彼得三世这个窝囊得连自个儿老婆都瞧不起他的蠢货的缘故。
<待续>
星期三, 七月 18, 2007
【转帖】一百年前的火车票
星期二, 七月 03, 2007
星期四, 六月 28, 2007
发发牢骚
昨天回学校拿成绩,学校居然一改成例,让我们去每个老师那里走一圈,等到11:00再发成绩单。可恶啊,LZ7:30就到学校了,居然还让我等到11:00。无奈之下只好去历史老师那里坐坐,消磨下时间。
一到历史教室,Ms.Chen就给了我个好消息——我历史会考的选择题全对。“那是,也不看看是谁考的。”我不禁颇为猖狂地说道。我一向自认为论历史知识,至少在LESP的范围内无人能及,选择全对不过小意思,不足道,不足道。
还没等我猖狂够呢,突然一道晴天霹雳,直接把我打进冰窟里——“你总分只考了94。”纳尼(日语音译:“什么”)?怎么可能?“大概你文章没写好。”老师分析道。“怎么可能,我还觉得写得不错呢。一篇文章引经据典的,把个中产阶级分析得透透彻彻的,居然能不好。”我不服地辩解着。“这个我不太清楚,你的卷子我没判。其实考试是很死的东西,条条框框一大堆。如果把握得不好就算文章本身不错也很难拿高分,平时你的文章我也很少给你高分的,不是吗?”老师颇有道理的分析了下。“那最高分是多少?”我有些机械的问了声。“有一个99的,98和97也有几个。”纳尼????我差点没晕过去……
平复了下心情,仔细想想,其实我能等这分数已然不错了。平时上课,我几乎都没听课,一个劲儿的和同桌的漂亮MM说话,当然说的也都和历史有关,比如内战的英雄格兰特将军后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总统之一;二战的时候美国把飞机飞到美加边境,然后推过界,再从加拿大起飞去英国等等。说起来这个漂亮MM也不能算对美国历史有太大的兴趣不过她却是个不错的听众,知音难觅,能有这么半个知音我也知足了(似乎扯远了)。不仅不听课,我也不怎么做功课,一个学期下来,别人的功课可以装满一个文件夹,我却只有两三份。以至于连老师也打趣我说:“齐宏啊,以你这水平根本不用来上课嘛。我也是第一次教美国历史,把你教差了我也过意不去。”(原话不是这样说的,这里只是按当时的情况概括了下)一席话说得我面红耳赤。
唉,94就94吧,不是49就好。
一到历史教室,Ms.Chen就给了我个好消息——我历史会考的选择题全对。“那是,也不看看是谁考的。”我不禁颇为猖狂地说道。我一向自认为论历史知识,至少在LESP的范围内无人能及,选择全对不过小意思,不足道,不足道。
还没等我猖狂够呢,突然一道晴天霹雳,直接把我打进冰窟里——“你总分只考了94。”纳尼(日语音译:“什么”)?怎么可能?“大概你文章没写好。”老师分析道。“怎么可能,我还觉得写得不错呢。一篇文章引经据典的,把个中产阶级分析得透透彻彻的,居然能不好。”我不服地辩解着。“这个我不太清楚,你的卷子我没判。其实考试是很死的东西,条条框框一大堆。如果把握得不好就算文章本身不错也很难拿高分,平时你的文章我也很少给你高分的,不是吗?”老师颇有道理的分析了下。“那最高分是多少?”我有些机械的问了声。“有一个99的,98和97也有几个。”纳尼????我差点没晕过去……
平复了下心情,仔细想想,其实我能等这分数已然不错了。平时上课,我几乎都没听课,一个劲儿的和同桌的漂亮MM说话,当然说的也都和历史有关,比如内战的英雄格兰特将军后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总统之一;二战的时候美国把飞机飞到美加边境,然后推过界,再从加拿大起飞去英国等等。说起来这个漂亮MM也不能算对美国历史有太大的兴趣不过她却是个不错的听众,知音难觅,能有这么半个知音我也知足了(似乎扯远了)。不仅不听课,我也不怎么做功课,一个学期下来,别人的功课可以装满一个文件夹,我却只有两三份。以至于连老师也打趣我说:“齐宏啊,以你这水平根本不用来上课嘛。我也是第一次教美国历史,把你教差了我也过意不去。”(原话不是这样说的,这里只是按当时的情况概括了下)一席话说得我面红耳赤。
唉,94就94吧,不是49就好。
星期四, 六月 14, 2007
学无止境
首先我得说声抱歉,因为我告诉Henry是这个“尽 ”。
其次我得感谢百度。百度真是太强了,随便敲几个字就能得出完美的答案。
然后我得感慨下,我平素自认为是“才高八升”(谢灵运说,天下只有一石才(十斗),曹植独占其八,他自个儿留一斗,最后匀出一斗分给余人。我自问诗才不如谢灵运,文章不比曹子建,所以只好和余人凑合着分吃剩那斗。),却不料在阴沟里翻船。果然是学无止境啊!
最后我还得说一句。既然拿捏不稳该怎么写,不如就换句话。比如这句就不错:“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其次我得感谢百度。百度真是太强了,随便敲几个字就能得出完美的答案。
然后我得感慨下,我平素自认为是“才高八升”(谢灵运说,天下只有一石才(十斗),曹植独占其八,他自个儿留一斗,最后匀出一斗分给余人。我自问诗才不如谢灵运,文章不比曹子建,所以只好和余人凑合着分吃剩那斗。),却不料在阴沟里翻船。果然是学无止境啊!
最后我还得说一句。既然拿捏不稳该怎么写,不如就换句话。比如这句就不错:“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星期日, 六月 10, 2007
莎翁杂剧
周二在学校看了台莎翁的舞台剧,真是感想颇多,一时手痒也想来玩玩写影评。游戏之作,但博一笑,切不可当真。另外,记忆所限,难免有所偏颇,尚望海涵。
这第一场似乎是大名鼎鼎的《仲夏夜之梦》,这戏我没看过,准确的说莎翁的戏我只看过《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过剧情简介有读过一次,似乎是出穿插了神话与爱情的滑稽剧。不过说实话,神话与爱情我是没看出来了,滑稽倒是深有体会,感觉整场戏唯一的亮点就是陈润琳类似小丑的出场。夸张的动作,本就讨喜的面容,以及她素来不错的人缘,无疑是使得这出乏善可陈的戏剧变得活泼的唯一理由。现在把眼睛闭上还能够有她蹦蹦跳跳的出场的身影。我想,能够令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演员,也算得上成功的演员了——虽然离伟大还有很远的距离。
第二场似乎也是《仲夏夜之梦》,不过和前一场相比,神话依旧没影儿,但爱情却初露端倪;最令人振奋的是,居然还有“武戏”。看完这场戏,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谁说女子不如男。看着场上两个唯唯诺诺的男生,我只觉得这两个女生的表现还真是可圈可点。首先是右边的女生把女性的泼辣与执着表现得淋漓尽致——死抱着“心爱”男子的左臂不放,后来更是对情敌大打出手。我真怀疑这是在排演泼妇骂街。而右边的女生呢,一开始显得软弱无助,还得靠了身旁两个男生才保得性命无忧,纯一副弱女子的形象。令人万万意想不到的是,在整场戏的最后关头,这“弱女子”竟“奋起抗争”,那气势、那速度、那动作……。谁说先发者制人了,这分明就是一后来居上的典型范例。果然巾帼不让须眉。想来如今女性泼辣的性格可也不是现代女权运动的产物,河东狮吼其来有自。
(以上两场可能顺序有误,不过也无大碍,况且现在也没办法考证,就这样吧。)
第三场我一直没搞明白是莎翁的哪个剧本。按剧情分析应该是出悲剧,莎翁四大悲剧《哈姆雷特》、《 奥赛罗 》、《 李尔王 》、《麦克白》,我估计应该是其中之一。我最熟悉的是《哈姆雷特》,以前有零星的看过,也读过简介。因为剧中有弑君的情节(实际上整场戏就是在讲这个),而《哈姆雷特》讲的就是弑君的故事,所以我一直以为是《哈姆雷特》。但仔细一想,不对啊,《哈姆雷特》里国王是在花园里午睡时被他弟弟用毒蛇给做掉了,可这出戏里国王是被刺客直接用匕首——还是两把——给刺死了,差异颇大。《李尔王》虽然没看过,但我有看过黑泽明拍的《乱》,据说是由《李尔王》改编的。记得《乱》讲的是在乱世里为争夺权利而发生的兄弟倪墙的故事,似乎不存在弑君的情节。而《奥赛罗》根本就没有君王的存在。仔细想来也只有《麦克白》了,再把节目单看了个仔细,MacBeth似乎的确该如此翻译。呼,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话说回来,对于这场戏我有个疑问。戏中麦克白的夫人(估计)用迷药搞定了卫兵,而麦克白(估计)却不从正门而从帘幕后走出。既然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王国寝室,那又何必对卫兵下手,万一被其察觉怎么办?如果是为了万无一失,那何不对王国用毒,却要很冒险的用刀。实在令人不解。除此而外,整场戏虽无可圈可点之处,但也还算中规中矩,算是这台戏中称得上佳作的一出。
第四场是《尤利乌斯•凯撒》,单词很好认,而且舞台上还放了恺撒的画像。看完之后我只觉得,这出恐怕是全场最烂的一场戏。乏善可陈的台词倒还罢了,毕竟都是新手,把握不了莎翁的神髓。可是这些“元老”们的服装未免也太恶心了,古罗马的长袍潇洒飘逸,可他们穿的简直就是某些无聊电视剧里所谓的西北民族服饰,而“恺撒”的执政官服更是像极了印第安酋长。如果有人说这是在排“印加帝国”的戏,我保证稍有历史常识的都得点头称是。
第五场是什么我可真不知道,《Night’ Dream》直译似乎是《晚梦》或者《夜梦》,但在网上翻到的资料都没写全莎翁的全部作品,所以实在不知莎翁是否有这么一出戏,或许是《仲夏夜之梦》的讹误也说不定。管他呢,还是言归正传吧。说起来这出戏居然还有我认识的人出演——林莺平(她名字我有打错么?我写旁人的名字一向都先问讯清楚再写的,所以一向没错过,可她的名字虽也问过,可竟是给忘了。唉,真是阴沟里翻船啊!另外说起名字,我不免还得抱怨两声。同学的名字我几乎都能掌握,或者当面问讯,基本没碰过钉子;或者从旁打听,自问谍报能力还是有过人之处的。可是那些个老师们,煞是可恼,一个个的把个名字当宝贝似的藏着掖着,我又不是FBI或者CIA,真是可恶)。她也算全场唯一的亮点吧。当然,并非她演技出众,而是和陈润琳一样有一张讨喜的面容,用数学老师的话来说,“娇小可爱。”如果演技能再纯熟点,应该会有不错的表现。
第六场,这可是整台戏的压轴之作,后面两场完全没看的必要了。这场之所以如此出彩,最关键的在于,这是一场吻戏,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许看到这里有人会斥责我是好色之徒,我承认我好色,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所以好色也没什么不对。不过我所以推崇这出吻戏却并非因为我好色。凡写情爱,若只论男女情话、海誓山盟,不过中上之作而已。因为人的情感用语言是最容易表现的,如果不能用语言,仅仅依靠肢体,其表现力便大打折扣。相比而言,吻作为肢体上的动作,远比其他动作更有表现力,即使在无声之时也能充分的表现人物的情感。而且吻对演技也是极大的考验,毕竟吻只能靠一张脸来表演,身体其他部分都受到极大限制。所以吻戏演好了就是全戏的最高潮,演不好就是最致命的硬伤。很遗憾,在这台戏里,这出吻戏属于后者。从纯艺术的角度看,这场戏烂得可以。按莎翁剧本的设定,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是情窦初开却一见钟情的青年男女。这一吻应当充满了羞涩与期待,然而这本应混合在一起的羞涩与期待竟被硬生生地拆散了——台上的人很羞涩,台下的人很期待。而且台上的羞涩是因怯场而害羞,而且还笑场了,但却完全没把握住剧中人物的心态;那应是一种娇羞,如出水芙蓉般的艳丽,可台上的人却把它演成了娼妓般的放荡。莎翁泉下有知恐怕也会痛心疾首。
第七场又回到《麦克白》,不过这一出还真是把我迷惑了。看着那个滑稽的幽灵,我第一时间想到了《哈姆雷特》,因为《哈姆雷特》里哈姆雷特正是从他父亲的幽灵那里得知了真相。想不到《麦克白》里竟也有类似的冤魂索命的情节。唉,我还真是孤陋寡闻啊。这场戏也算是中规中矩吧,虽无大过亦无得计。不过那个幽灵却有些意思,偌大个人被杀了,居然灵魂就那么点,嘴角还隐隐有血迹,真是恐怖啊。记得以前看恐怖小说,里面有提到,那些因堕胎而死的婴儿,因为还未出世就死去,所以怨气极重,甚至连红衣女鬼也比不过。看到舞台上那个幽灵,我不禁后背有点发凉。
终于到最后一场了,痛苦的煎熬即将结束。这一场又回到了缠绵悱恻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惜也是鬼气森森。颇为有趣的是朱丽叶居然从开头一直躺到结尾,真是可怜。而罗密欧的行头也实在令人捧腹,一把巨剑简直像极了《勇者斗恶龙》,可惜没盾。而与他交手的情敌——可能是帕里斯——居然拿了跟棍子,也许那个是枪或者矛,不过在装备上占优居然还落败,实在是有点……唉,谁叫人家是配角呢。
一台乱哄哄的杂剧就这样在掌声中结束了。应当说,这不是一台成功的舞台剧,它实在当不起这么热烈的掌声。如果我是台上的人,听到这热烈的掌声,我会羞愧、我会脸红、我甚至会无地自容。但烂归烂,这台戏还是有其值得陈道之处。至少演员们敢在表演,这勇气可也不是人人都具有的。也许假以时日,他们真的可以排出一场优秀的话剧也说不定。希望如此吧。
这第一场似乎是大名鼎鼎的《仲夏夜之梦》,这戏我没看过,准确的说莎翁的戏我只看过《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过剧情简介有读过一次,似乎是出穿插了神话与爱情的滑稽剧。不过说实话,神话与爱情我是没看出来了,滑稽倒是深有体会,感觉整场戏唯一的亮点就是陈润琳类似小丑的出场。夸张的动作,本就讨喜的面容,以及她素来不错的人缘,无疑是使得这出乏善可陈的戏剧变得活泼的唯一理由。现在把眼睛闭上还能够有她蹦蹦跳跳的出场的身影。我想,能够令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演员,也算得上成功的演员了——虽然离伟大还有很远的距离。
第二场似乎也是《仲夏夜之梦》,不过和前一场相比,神话依旧没影儿,但爱情却初露端倪;最令人振奋的是,居然还有“武戏”。看完这场戏,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谁说女子不如男。看着场上两个唯唯诺诺的男生,我只觉得这两个女生的表现还真是可圈可点。首先是右边的女生把女性的泼辣与执着表现得淋漓尽致——死抱着“心爱”男子的左臂不放,后来更是对情敌大打出手。我真怀疑这是在排演泼妇骂街。而右边的女生呢,一开始显得软弱无助,还得靠了身旁两个男生才保得性命无忧,纯一副弱女子的形象。令人万万意想不到的是,在整场戏的最后关头,这“弱女子”竟“奋起抗争”,那气势、那速度、那动作……。谁说先发者制人了,这分明就是一后来居上的典型范例。果然巾帼不让须眉。想来如今女性泼辣的性格可也不是现代女权运动的产物,河东狮吼其来有自。
(以上两场可能顺序有误,不过也无大碍,况且现在也没办法考证,就这样吧。)
第三场我一直没搞明白是莎翁的哪个剧本。按剧情分析应该是出悲剧,莎翁四大悲剧《哈姆雷特》、《 奥赛罗 》、《 李尔王 》、《麦克白》,我估计应该是其中之一。我最熟悉的是《哈姆雷特》,以前有零星的看过,也读过简介。因为剧中有弑君的情节(实际上整场戏就是在讲这个),而《哈姆雷特》讲的就是弑君的故事,所以我一直以为是《哈姆雷特》。但仔细一想,不对啊,《哈姆雷特》里国王是在花园里午睡时被他弟弟用毒蛇给做掉了,可这出戏里国王是被刺客直接用匕首——还是两把——给刺死了,差异颇大。《李尔王》虽然没看过,但我有看过黑泽明拍的《乱》,据说是由《李尔王》改编的。记得《乱》讲的是在乱世里为争夺权利而发生的兄弟倪墙的故事,似乎不存在弑君的情节。而《奥赛罗》根本就没有君王的存在。仔细想来也只有《麦克白》了,再把节目单看了个仔细,MacBeth似乎的确该如此翻译。呼,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话说回来,对于这场戏我有个疑问。戏中麦克白的夫人(估计)用迷药搞定了卫兵,而麦克白(估计)却不从正门而从帘幕后走出。既然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王国寝室,那又何必对卫兵下手,万一被其察觉怎么办?如果是为了万无一失,那何不对王国用毒,却要很冒险的用刀。实在令人不解。除此而外,整场戏虽无可圈可点之处,但也还算中规中矩,算是这台戏中称得上佳作的一出。
第四场是《尤利乌斯•凯撒》,单词很好认,而且舞台上还放了恺撒的画像。看完之后我只觉得,这出恐怕是全场最烂的一场戏。乏善可陈的台词倒还罢了,毕竟都是新手,把握不了莎翁的神髓。可是这些“元老”们的服装未免也太恶心了,古罗马的长袍潇洒飘逸,可他们穿的简直就是某些无聊电视剧里所谓的西北民族服饰,而“恺撒”的执政官服更是像极了印第安酋长。如果有人说这是在排“印加帝国”的戏,我保证稍有历史常识的都得点头称是。
第五场是什么我可真不知道,《Night’ Dream》直译似乎是《晚梦》或者《夜梦》,但在网上翻到的资料都没写全莎翁的全部作品,所以实在不知莎翁是否有这么一出戏,或许是《仲夏夜之梦》的讹误也说不定。管他呢,还是言归正传吧。说起来这出戏居然还有我认识的人出演——林莺平(她名字我有打错么?我写旁人的名字一向都先问讯清楚再写的,所以一向没错过,可她的名字虽也问过,可竟是给忘了。唉,真是阴沟里翻船啊!另外说起名字,我不免还得抱怨两声。同学的名字我几乎都能掌握,或者当面问讯,基本没碰过钉子;或者从旁打听,自问谍报能力还是有过人之处的。可是那些个老师们,煞是可恼,一个个的把个名字当宝贝似的藏着掖着,我又不是FBI或者CIA,真是可恶)。她也算全场唯一的亮点吧。当然,并非她演技出众,而是和陈润琳一样有一张讨喜的面容,用数学老师的话来说,“娇小可爱。”如果演技能再纯熟点,应该会有不错的表现。
第六场,这可是整台戏的压轴之作,后面两场完全没看的必要了。这场之所以如此出彩,最关键的在于,这是一场吻戏,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许看到这里有人会斥责我是好色之徒,我承认我好色,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所以好色也没什么不对。不过我所以推崇这出吻戏却并非因为我好色。凡写情爱,若只论男女情话、海誓山盟,不过中上之作而已。因为人的情感用语言是最容易表现的,如果不能用语言,仅仅依靠肢体,其表现力便大打折扣。相比而言,吻作为肢体上的动作,远比其他动作更有表现力,即使在无声之时也能充分的表现人物的情感。而且吻对演技也是极大的考验,毕竟吻只能靠一张脸来表演,身体其他部分都受到极大限制。所以吻戏演好了就是全戏的最高潮,演不好就是最致命的硬伤。很遗憾,在这台戏里,这出吻戏属于后者。从纯艺术的角度看,这场戏烂得可以。按莎翁剧本的设定,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是情窦初开却一见钟情的青年男女。这一吻应当充满了羞涩与期待,然而这本应混合在一起的羞涩与期待竟被硬生生地拆散了——台上的人很羞涩,台下的人很期待。而且台上的羞涩是因怯场而害羞,而且还笑场了,但却完全没把握住剧中人物的心态;那应是一种娇羞,如出水芙蓉般的艳丽,可台上的人却把它演成了娼妓般的放荡。莎翁泉下有知恐怕也会痛心疾首。
第七场又回到《麦克白》,不过这一出还真是把我迷惑了。看着那个滑稽的幽灵,我第一时间想到了《哈姆雷特》,因为《哈姆雷特》里哈姆雷特正是从他父亲的幽灵那里得知了真相。想不到《麦克白》里竟也有类似的冤魂索命的情节。唉,我还真是孤陋寡闻啊。这场戏也算是中规中矩吧,虽无大过亦无得计。不过那个幽灵却有些意思,偌大个人被杀了,居然灵魂就那么点,嘴角还隐隐有血迹,真是恐怖啊。记得以前看恐怖小说,里面有提到,那些因堕胎而死的婴儿,因为还未出世就死去,所以怨气极重,甚至连红衣女鬼也比不过。看到舞台上那个幽灵,我不禁后背有点发凉。
终于到最后一场了,痛苦的煎熬即将结束。这一场又回到了缠绵悱恻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惜也是鬼气森森。颇为有趣的是朱丽叶居然从开头一直躺到结尾,真是可怜。而罗密欧的行头也实在令人捧腹,一把巨剑简直像极了《勇者斗恶龙》,可惜没盾。而与他交手的情敌——可能是帕里斯——居然拿了跟棍子,也许那个是枪或者矛,不过在装备上占优居然还落败,实在是有点……唉,谁叫人家是配角呢。
一台乱哄哄的杂剧就这样在掌声中结束了。应当说,这不是一台成功的舞台剧,它实在当不起这么热烈的掌声。如果我是台上的人,听到这热烈的掌声,我会羞愧、我会脸红、我甚至会无地自容。但烂归烂,这台戏还是有其值得陈道之处。至少演员们敢在表演,这勇气可也不是人人都具有的。也许假以时日,他们真的可以排出一场优秀的话剧也说不定。希望如此吧。
星期六, 五月 05, 2007
星期六, 四月 21, 2007
贴几张照片
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
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
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可惜只合了下半阕。
驿外断桥边,
寂寞开无主。
已是黄昏独自愁,
更著风和雨。
-----------
无意苦争春,
一任群芳妒。
零落成泥碾作尘,
只有香如故。
身后的绿叶,乍看之下与梅花倒有几分神似。
莫听穿林打叶声,
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
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
料峭春风吹酒醒,
微冷,
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
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
东坡的意境实非吾辈所能及。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综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钧寒江雪。
可惜虽有江雪,而无渔翁,不过寂静中也别有意境。
北地三月尤苦寒,
漫天飞雪锁深山。
好景不复春将暮,
瑟瑟秋风度玉关。
想来这张照片算是这么多年来,我拍得最好的照片之一吧。
千里黄云白日曛,
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
Mr.W虽然不是什么风云人物,但在LESP认识他的总比认识我的多吧。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在LESP倒是很少遇见Mr.B。
昔人已乘黄鹤去,
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
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
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估计是没机会故地重游了。
星期一, 四月 09, 2007
继续好了
冷,或许是我一早就第一个醒来的唯一理由--不知是谁,竟然在夜里将窗户打开,暖气不知不觉间悄悄地溜走了。“阿切。”出门前一个响亮的喷嚏倒是令我全身一震,居然把精神给打出来了。
推开门,眼前的景致与昨日却也没什么不同,湿漉漉的地面、青翠的草丛还有那些并不怎么挺拔的树。仔细一看,天空中竟飘起了雪花,真是令人意外的惊喜。
……
也许是前一日吃得太少,此刻的早餐竟有说不出的美味;再配合周围秀色可餐的MM们,真是有种说不出的遐意与甘美;若能再来壶美酒的话,我只能说: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
吃过早饭,闲来无事,去操场闲逛。偶然间路过秋千架,不由得忆起苏轼的一首《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
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
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
想来命途多舛的东坡先生也是颗多情种子,思之令人莞儿。
轻轻拍去秋千上的雪花,坐了下去。扶着秋千索,回顾着过往的记忆,记得上一次坐在秋千上似乎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时间过得真是快啊。不觉摸了摸颔下的胡须,前几日才刚刚刮过,现在竟又冒出头来,还微微有些扎手,和刘建的假秃头倒是有一比。想来这头发胡须之类剪了全是白费,纯粹是在给理发师送钱。若是人身体的其他部位也能如此该有多好,至少医生不必再为找不到合适的义肢而犯愁了。若科技真发达到那种程度,我想也许结婚也就变得纯属多余;如果哪天闲着没事儿,想生个孩子玩玩儿,直接把自个儿身上随便哪部分切下来丢营养液里,过两天就又是个自己。不过如果真到了那种时候,只怕这地球是住不下了,我看还是先回火星吧!
远远看见卢晗走了过来,我和她并不熟,不过之前有听人说过她是LESP老师中的三大美女之一(不知道如果和学生们比会排第几?)。于是乎,我非常“识相”地问了声:“老师要来玩玩儿么?”顺道再“卖乖”地补上句:“也就老师你了,换个人我绝对不会让位的。”想来这马屁拍得挺受用。
老师终究是老师,卢晗玩秋千的功力果然非常人所能及,按钱麟的估算:秋千索摇摆幅度达到173度(我很怀疑他眼睛里有个量角器,要不然怎么连零头都能算出来。)。相较于身旁的“小朋友们”在有人推的情况下,也顶多只能使秋千索与中垂线(数学没学好,只好随便用个了,如果用错请指正。)呈70度角,甚至可能只有60度。我想他们终于能够体会到河伯望洋兴叹的无奈了吧。
……
随着嘈杂声由小而大,再由大而小(事实上小也小不到哪儿去),人群在操场集合完毕。点名似乎只是走走形式,因为即使人没到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过出于老师的职责,这道工序却是无论如何也免不了的。所幸我带来了手套,才不致使自己在无聊的等待中被寒风与飞雪中化作一根冰雕。嘴一张开竟是一嘴的冰淇淋,可惜忘了加糖。
踏着熟悉的路到了后山,却发现停留的位置竟在昨天爬绳的对面。我立刻明白了,今天是来“自杀”的。记得昨天闲着无事时曾回头看了看后面(就是此刻我所处的位置。)。不看不要紧,一眼看去差点没把眼睛从眼眶里吓出来。只见一个人--准确到地说是一个我所认识的女生,翁霞--被一跟细绳(远远看去,再粗的绳子也都变得很纤细。)慢慢拖到高处;具体有多高,我说不准,我只能说不会低于10米吧;而下面的同学却仍在一个劲儿把她往上拉,看起来一个个挺兴奋的,不知道是觉得女生在高空的哀号很美妙呢?还是觉得这绳子不拉高点自个儿会吃亏?难道就不怕别人等会儿下来了打击报复么?
人被拖到了最高处,停留了片刻,也许是在积蓄往下跳的勇气。正在我猜测着她此刻的心态时,却见她忽地拉动手中的保险栓(事实上我并没有看到这个动作,也根本不可能看到,只是猜测而已。),身体随着绳索,在空中化过一条优美的弧线(我只能说,和钟摆相比,这个弧线还不够完美。);整个人则蜷缩成一团,手死死地抱住安全绳。我无法想象她当时的心情--正如同不曾面对过死亡的人不会懂得死亡的恐惧与美妙。我只能说:能够面对死亡的人,可以笑看生死;能够直视恐惧的人,可以无所畏惧。
……
想不到,昨日还在远处观赏旁人“浴血奋战”,此刻我却站在此处,准备步前人后尘。唉!我命苦啊!!!
逮了个机会溜到一边别的组里去避避风头,正巧遇到钱麟准备“跳楼”,于是大喊:“快跳吧,我等着继承遗产呢。”过了一会儿又喊:“你就放心跳吧,弟妹我会照顾的。”还没等我喊出第三下,钱麟就迫不及待的跳了下来。唉!真是勇敢啊!如果没那个安全绳的话不知道会怎样?很期待这样的结果。
钱麟下来了,叶琦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特别注明下:第三个字念BIN。当然,如果你想念FEN的话我不反对,但最好不要当着她的面,也不要说是我教的,免得坏了我名声。)又上去了,念在当初的同桌之谊,我不禁打趣道:“来之前有记得立遗嘱么?”唉,美女当前难免会情不自禁,现在来慢慢为自己的轻率忏悔吧。“之前有打电话回去,已经交代过遗言了。”她倒挺会敷衍我。
人,难免会有害怕的时候。当叶琦玢爬到圆木顶端时,腿不住地发抖;一只脚踩在圆木顶端的狭窄平面上,另一只脚却死活抬不起来(似乎是两只脚都没抬上去,毕竟都半个月了,具体情况记不太清了,只好凭感觉自个儿凑合。)。按过来人的说法,整个圆木都在抖动,人根本没法站稳;再加上这高度虽然不高,但对于很少在高处活动的我们来说,也足以令人双腿发软、两眼发晕了。而且爬不上去,想下来也很困难:不能直接跳,会撞到圆木上;自己爬下来可以,但没人脸皮厚到这份儿上。
看着琦玢(有文化的人取的名字就是麻烦,用智能ABC翻了好几页才找到。所以说摊上个有文化的爹妈也挺累人的。)在上面进退不得,我差点没喊:“你看,上帝在向你招手,到了天国记得给我打电话。”“张国荣都跳了你还在上边干吗?”说真的,我是花费了极大的毅力才没有喊出声来。如果我真的喊了,善良点的也许会认为我这是在用玩笑的语调开导她;至于心肠歹毒点的则难免不会认为我这是在讥讽她的懦弱。而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我当时究竟存的是好心还是恶意。我只能说,闭嘴,是我在当时唯一能够作出的明智抉择。
……
跳,是一个简单的字,即使用手写也不过几秒钟的事。但真要做到却又谈何容易。“我能做到吗?”当叶琦玢回到地面时我这样问自己。也许只有当我站在那上面时,才有可能回答这个问题。但若真到了那个时候,我所得到的答案是否会是我所期待的答案呢?也许吧。毕竟,预知未来是上帝独享的权利;而对于我们,等待是难以逃脱的宿命。
……
当我又回到自己的小组时,居然每个人都已经被“甩”过了。我只好认命的穿上保命的绳索,爬上那寒冷的楼梯。我想我已经变成了个五花大绑的粽子,除了任人宰割,我还能做些别的什么呢?
随着绳索不断收紧,地面慢慢离我远去。在此刻我不得不佩服自己,因为我事先特意摘掉了眼镜--近视眼镜是凹透镜,散射光线(更加专业的说法请去物理老师处咨询)使物体变小,因此会让人产生距离变大了的错觉。换句话说,不戴眼镜时,物体大小还原,就会产生距离缩短的错觉(前提是你已经习惯了戴着眼镜后的错觉。)。虽然是在自欺欺人,但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再加上400来度的“高度”近视眼,不戴眼镜时眼前略显模糊,恐惧感自然又减低不少。想来我也是满聪明的呢!嘿嘿!!(自我陶醉ING)
“啪。”我不顾一切的拉掉了安全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古人所言,果是至理。当我第一下拉动保险栓时因力太小而失败,当时我原本鼓起的勇气立刻泻了一半。但我没有停下,我知道一旦停下我就再也鼓不起勇气了。没办法,事实上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风在耳旁乎乎作响,而该死的地心引力则死命地把我往下拽,它居然都不懂得怜香惜玉,真是可恶。底下的家伙们则一个劲儿在笑,TNND要是让我逮着机会有你们哭的时候--只可惜到现在我也没逮着机会。我不禁大喊:“谁来帮我停下,我头快晕死了。”见无人回应,只好来了句洋的:“Who can help me?”依然,除了笑声什么也没有。我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我还活着,这难道不该笑一笑庆贺下吗?
……
操场,我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来到操场集合,不过这一次却值得好好地记忆。
……
早上飘零的雪花此刻变成了大片的鹅毛。冷已经不再是个形容词,而已经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怪兽,它袭击着每个人单薄的身体与脆弱的心。
“你冷吗?”看着身旁不断活动着身体的女生问道。她含笑点了点头。之前我在秋千上发呆时,她曾向我借了手套保暖,或许因此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于是我开始肆无忌惮起来。“抱抱取取暖吧。”我提了个愚不可及的意见。碰一颗软钉子,是我所能预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如果她对自己的“淑女”形象毫不在意的话,也许我的脸上还会留下个红色印记也说不定--请注意,她并有涂抹口红之类的东西--我等待着,如同亡灵们等待着末日审判。
“好吧。”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以为那只是风在遥远的树林里传出的杂音。但她张开的手臂却又如此的真实,虽然我的眼睛高度近视--其实也不是很高--但透过眼镜所看见的世界也并不比旁人的虚假几分。所以我知道,事情发展到了一个我所未曾想过的地步。我该怎么办?抱,人家的名节我怎么担待得起?算了,我有台阶下吗?
迟疑、犹豫、不知所措,看样子词典我是不用去看了。
记得以前上Henry课的时候,有一次问过我们有没有心里踌躇不决的时候;当时我说有,在我初吻的时候我很犹豫,怕负责任,但最后还是昧着良心上(Henry的问题记不得了,只好杜撰,回答却的确是这样的。)。此刻的情景不正和当初一样吗?还犹豫什么,昧着良心上吧,良心TMD才几块钱一斤。
事后才问起她的名字--索非亚(中文名字就不写了,免得败坏人家名节。),据她说是意大利语,聪明、智慧的意思。我想她这名字算是取对了,因为她真的很聪明,至少英文赶上国际水平了。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她成了我的“御用”翻译,但凡我听不懂的都问她,居然没有她翻译不了的,真是本活字典。不过回来后我们就没怎么联络过了,偶尔在过道上碰见也没有打招呼。不知道她还记得我吗?也许已经忘记了吧。无所谓了,至少我还会记得她,还会记得与她的些须记忆。事实上我很少会忘记自己的朋友以及与朋友们之间的有趣回忆--我想,这是我的承诺,也是我的宿命。
(累了,下次继续。)
推开门,眼前的景致与昨日却也没什么不同,湿漉漉的地面、青翠的草丛还有那些并不怎么挺拔的树。仔细一看,天空中竟飘起了雪花,真是令人意外的惊喜。
……
也许是前一日吃得太少,此刻的早餐竟有说不出的美味;再配合周围秀色可餐的MM们,真是有种说不出的遐意与甘美;若能再来壶美酒的话,我只能说: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
吃过早饭,闲来无事,去操场闲逛。偶然间路过秋千架,不由得忆起苏轼的一首《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
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
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
想来命途多舛的东坡先生也是颗多情种子,思之令人莞儿。
轻轻拍去秋千上的雪花,坐了下去。扶着秋千索,回顾着过往的记忆,记得上一次坐在秋千上似乎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时间过得真是快啊。不觉摸了摸颔下的胡须,前几日才刚刚刮过,现在竟又冒出头来,还微微有些扎手,和刘建的假秃头倒是有一比。想来这头发胡须之类剪了全是白费,纯粹是在给理发师送钱。若是人身体的其他部位也能如此该有多好,至少医生不必再为找不到合适的义肢而犯愁了。若科技真发达到那种程度,我想也许结婚也就变得纯属多余;如果哪天闲着没事儿,想生个孩子玩玩儿,直接把自个儿身上随便哪部分切下来丢营养液里,过两天就又是个自己。不过如果真到了那种时候,只怕这地球是住不下了,我看还是先回火星吧!
远远看见卢晗走了过来,我和她并不熟,不过之前有听人说过她是LESP老师中的三大美女之一(不知道如果和学生们比会排第几?)。于是乎,我非常“识相”地问了声:“老师要来玩玩儿么?”顺道再“卖乖”地补上句:“也就老师你了,换个人我绝对不会让位的。”想来这马屁拍得挺受用。
老师终究是老师,卢晗玩秋千的功力果然非常人所能及,按钱麟的估算:秋千索摇摆幅度达到173度(我很怀疑他眼睛里有个量角器,要不然怎么连零头都能算出来。)。相较于身旁的“小朋友们”在有人推的情况下,也顶多只能使秋千索与中垂线(数学没学好,只好随便用个了,如果用错请指正。)呈70度角,甚至可能只有60度。我想他们终于能够体会到河伯望洋兴叹的无奈了吧。
……
随着嘈杂声由小而大,再由大而小(事实上小也小不到哪儿去),人群在操场集合完毕。点名似乎只是走走形式,因为即使人没到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过出于老师的职责,这道工序却是无论如何也免不了的。所幸我带来了手套,才不致使自己在无聊的等待中被寒风与飞雪中化作一根冰雕。嘴一张开竟是一嘴的冰淇淋,可惜忘了加糖。
踏着熟悉的路到了后山,却发现停留的位置竟在昨天爬绳的对面。我立刻明白了,今天是来“自杀”的。记得昨天闲着无事时曾回头看了看后面(就是此刻我所处的位置。)。不看不要紧,一眼看去差点没把眼睛从眼眶里吓出来。只见一个人--准确到地说是一个我所认识的女生,翁霞--被一跟细绳(远远看去,再粗的绳子也都变得很纤细。)慢慢拖到高处;具体有多高,我说不准,我只能说不会低于10米吧;而下面的同学却仍在一个劲儿把她往上拉,看起来一个个挺兴奋的,不知道是觉得女生在高空的哀号很美妙呢?还是觉得这绳子不拉高点自个儿会吃亏?难道就不怕别人等会儿下来了打击报复么?
人被拖到了最高处,停留了片刻,也许是在积蓄往下跳的勇气。正在我猜测着她此刻的心态时,却见她忽地拉动手中的保险栓(事实上我并没有看到这个动作,也根本不可能看到,只是猜测而已。),身体随着绳索,在空中化过一条优美的弧线(我只能说,和钟摆相比,这个弧线还不够完美。);整个人则蜷缩成一团,手死死地抱住安全绳。我无法想象她当时的心情--正如同不曾面对过死亡的人不会懂得死亡的恐惧与美妙。我只能说:能够面对死亡的人,可以笑看生死;能够直视恐惧的人,可以无所畏惧。
……
想不到,昨日还在远处观赏旁人“浴血奋战”,此刻我却站在此处,准备步前人后尘。唉!我命苦啊!!!
逮了个机会溜到一边别的组里去避避风头,正巧遇到钱麟准备“跳楼”,于是大喊:“快跳吧,我等着继承遗产呢。”过了一会儿又喊:“你就放心跳吧,弟妹我会照顾的。”还没等我喊出第三下,钱麟就迫不及待的跳了下来。唉!真是勇敢啊!如果没那个安全绳的话不知道会怎样?很期待这样的结果。
钱麟下来了,叶琦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特别注明下:第三个字念BIN。当然,如果你想念FEN的话我不反对,但最好不要当着她的面,也不要说是我教的,免得坏了我名声。)又上去了,念在当初的同桌之谊,我不禁打趣道:“来之前有记得立遗嘱么?”唉,美女当前难免会情不自禁,现在来慢慢为自己的轻率忏悔吧。“之前有打电话回去,已经交代过遗言了。”她倒挺会敷衍我。
人,难免会有害怕的时候。当叶琦玢爬到圆木顶端时,腿不住地发抖;一只脚踩在圆木顶端的狭窄平面上,另一只脚却死活抬不起来(似乎是两只脚都没抬上去,毕竟都半个月了,具体情况记不太清了,只好凭感觉自个儿凑合。)。按过来人的说法,整个圆木都在抖动,人根本没法站稳;再加上这高度虽然不高,但对于很少在高处活动的我们来说,也足以令人双腿发软、两眼发晕了。而且爬不上去,想下来也很困难:不能直接跳,会撞到圆木上;自己爬下来可以,但没人脸皮厚到这份儿上。
看着琦玢(有文化的人取的名字就是麻烦,用智能ABC翻了好几页才找到。所以说摊上个有文化的爹妈也挺累人的。)在上面进退不得,我差点没喊:“你看,上帝在向你招手,到了天国记得给我打电话。”“张国荣都跳了你还在上边干吗?”说真的,我是花费了极大的毅力才没有喊出声来。如果我真的喊了,善良点的也许会认为我这是在用玩笑的语调开导她;至于心肠歹毒点的则难免不会认为我这是在讥讽她的懦弱。而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我当时究竟存的是好心还是恶意。我只能说,闭嘴,是我在当时唯一能够作出的明智抉择。
……
跳,是一个简单的字,即使用手写也不过几秒钟的事。但真要做到却又谈何容易。“我能做到吗?”当叶琦玢回到地面时我这样问自己。也许只有当我站在那上面时,才有可能回答这个问题。但若真到了那个时候,我所得到的答案是否会是我所期待的答案呢?也许吧。毕竟,预知未来是上帝独享的权利;而对于我们,等待是难以逃脱的宿命。
……
当我又回到自己的小组时,居然每个人都已经被“甩”过了。我只好认命的穿上保命的绳索,爬上那寒冷的楼梯。我想我已经变成了个五花大绑的粽子,除了任人宰割,我还能做些别的什么呢?
随着绳索不断收紧,地面慢慢离我远去。在此刻我不得不佩服自己,因为我事先特意摘掉了眼镜--近视眼镜是凹透镜,散射光线(更加专业的说法请去物理老师处咨询)使物体变小,因此会让人产生距离变大了的错觉。换句话说,不戴眼镜时,物体大小还原,就会产生距离缩短的错觉(前提是你已经习惯了戴着眼镜后的错觉。)。虽然是在自欺欺人,但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再加上400来度的“高度”近视眼,不戴眼镜时眼前略显模糊,恐惧感自然又减低不少。想来我也是满聪明的呢!嘿嘿!!(自我陶醉ING)
“啪。”我不顾一切的拉掉了安全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古人所言,果是至理。当我第一下拉动保险栓时因力太小而失败,当时我原本鼓起的勇气立刻泻了一半。但我没有停下,我知道一旦停下我就再也鼓不起勇气了。没办法,事实上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风在耳旁乎乎作响,而该死的地心引力则死命地把我往下拽,它居然都不懂得怜香惜玉,真是可恶。底下的家伙们则一个劲儿在笑,TNND要是让我逮着机会有你们哭的时候--只可惜到现在我也没逮着机会。我不禁大喊:“谁来帮我停下,我头快晕死了。”见无人回应,只好来了句洋的:“Who can help me?”依然,除了笑声什么也没有。我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我还活着,这难道不该笑一笑庆贺下吗?
……
操场,我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来到操场集合,不过这一次却值得好好地记忆。
……
早上飘零的雪花此刻变成了大片的鹅毛。冷已经不再是个形容词,而已经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怪兽,它袭击着每个人单薄的身体与脆弱的心。
“你冷吗?”看着身旁不断活动着身体的女生问道。她含笑点了点头。之前我在秋千上发呆时,她曾向我借了手套保暖,或许因此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于是我开始肆无忌惮起来。“抱抱取取暖吧。”我提了个愚不可及的意见。碰一颗软钉子,是我所能预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如果她对自己的“淑女”形象毫不在意的话,也许我的脸上还会留下个红色印记也说不定--请注意,她并有涂抹口红之类的东西--我等待着,如同亡灵们等待着末日审判。
“好吧。”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以为那只是风在遥远的树林里传出的杂音。但她张开的手臂却又如此的真实,虽然我的眼睛高度近视--其实也不是很高--但透过眼镜所看见的世界也并不比旁人的虚假几分。所以我知道,事情发展到了一个我所未曾想过的地步。我该怎么办?抱,人家的名节我怎么担待得起?算了,我有台阶下吗?
迟疑、犹豫、不知所措,看样子词典我是不用去看了。
记得以前上Henry课的时候,有一次问过我们有没有心里踌躇不决的时候;当时我说有,在我初吻的时候我很犹豫,怕负责任,但最后还是昧着良心上(Henry的问题记不得了,只好杜撰,回答却的确是这样的。)。此刻的情景不正和当初一样吗?还犹豫什么,昧着良心上吧,良心TMD才几块钱一斤。
事后才问起她的名字--索非亚(中文名字就不写了,免得败坏人家名节。),据她说是意大利语,聪明、智慧的意思。我想她这名字算是取对了,因为她真的很聪明,至少英文赶上国际水平了。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她成了我的“御用”翻译,但凡我听不懂的都问她,居然没有她翻译不了的,真是本活字典。不过回来后我们就没怎么联络过了,偶尔在过道上碰见也没有打招呼。不知道她还记得我吗?也许已经忘记了吧。无所谓了,至少我还会记得她,还会记得与她的些须记忆。事实上我很少会忘记自己的朋友以及与朋友们之间的有趣回忆--我想,这是我的承诺,也是我的宿命。
(累了,下次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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